线上服务能力办理流程指引

(一)县级受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线上服务能力基本情况表》的材料清单要求,受理申领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线上服务能力办理材料。

(二)逐级上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办理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三)部门审核。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以公文形式转送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对网路货运平台进行对接测试,于5个工作日内将测试意见反馈给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综合各单位的审核情况,将相关材料及初审意见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四)专家评审。省交通运输厅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线上服务能力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从广东省网络货运经营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5人。

(五)省级审核。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网络货运行业发展需要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运办函〔2019〕1391号)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要求通知书》。结果将逐级反馈至受理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县级办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线上服务能力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同时抄送同级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