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网络货运元年,无车承运人经过五年的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全面支持和市场认同,网络货运成为新兴行业。自2020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开展“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022年9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网络货运员(职业编号:4-02-02-04-003)成为新职业工种。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和电商迅猛发展,道路货运凭借其灵活、便利、快捷的优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2020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网络货运行业步入全新发展阶段,推动了道路货运数字化发展进程。

《办法》第二条规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至今,全国共有近1500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获得许可,现有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规模超过60万人。未来3年,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将超过3000家,整个行业从事网络货运业务的从业人员规模预计可超过100万人。

网络货运员是指在网络货运经营活动中,从事承运管理、客户服务、信息服务,并组织进行订单受理、业务跟踪、费用结算、信息处理的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实施网络货运承运商管理与评估、组织网络货运业务受理与实施、进行网络货运业务结算与成本管理、进行网络货运信息审计与资质管理、提供网络货运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相关新职业会征集遴选标准开发单位,标准的开发颁布和配套培训课程建设将有力推进网络货运员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国网络货运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