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网络货运新规,卡友必看!

进入8月,网络货运行业又有一批政策、新规定即将实施,其中,涉及货车服务区停车、高速通行费、疲劳驾驶查处……具体详情,请卡友们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京津冀五大类电子证照三地互认

日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共享互认的通知》《关于推出京津冀交通运输领域首批“同事同标”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目前,经三地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五大类电子证照已实现三地互认。

交通运输部:8月底前推动“车货无忧”保险落地实施

交通运输部要求2023年8月底前推动“车货无忧”保险落地实施。推动10个省份利用财政性资金等多种方式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推行“车货无忧”保险落地实施,为货车司机创造安全的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9月底前,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对各省推荐的品牌服务“司机之家”进行现场验收,确定公布100个品牌服务“司机之家”。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10条新措施。

在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方面,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在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方面,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在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方面,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加强出口退税的政策辅导和服务,支持鼓励达到相关质量要求的二手车出口。在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方面,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汽车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促销活动,不得出台地方保护的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秩序,营造有利于汽车消费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北京:开展道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北京市七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货车“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问题。8月至9月是督查整治阶段,七部门聚焦货运行业风险源头、风险节点、风险环节开展治理,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以“霹雳手段”开展治理,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高限处罚。

安徽:严查疲劳驾驶、接打手机、超载

近期,为应对道路交通安全频发事故问题,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部署开展全省道路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顿百日攻坚行动。

河北:对超限超载加大整治力度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视频会,就进一步加强夏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部署,聚焦7类重点车辆、14项突出违法,开展好每周三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每周末集中夜查,每月集中农村地区专项巡查执法活动,每月精准查缉集中统一行动等“四大集中统一行动”。对疲劳驾驶,巩固信息共享治理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试点成果,形成联合治理疲劳驾驶违法长效机制。

江苏南通:国三报废补贴方案实施

最近,江苏南通市发布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文件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日期至2025年3月31日。补贴标准为:(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对在南通市内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根据注册登记时间、淘汰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对在南通市内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在2023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登记注册对应年份的补贴按0.5系数的标准进行差别化补贴。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